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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橘红、化州橘红、桔红被证实是药食同源?

投稿2016-07-22 16:26:27选购与真假鉴别14094

化橘红是药品还是食品?这是个问题,这次我们看到了茂名市药监局给出的答案:

广东省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茂食药监办函(2007)37号答复函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贵局发来的茂质监局函[2007]47号收悉,现就文中提出的“关于化州出产的'橘红'; 是否与《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2002]51号)中';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中的''桔红'是否相同”一事,答复如下:

化州出产的橘红在《中国药典》2005版第一部中收载为:“化橘红,为芸香科植物化州柚或柚的未成熟或近成熟的干燥外层果皮。”按《中药别名大字典》的记载,“化橘红”的别名又叫“桔红”。
特此函复。

广东省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七年十月九日

谭博士这么说:

日常经营活动中,有些经营者或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为橘红是否是药食同源的问题争论不休。认为化橘红不是药食同源品种的观点是:在卫生部有关文件中,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只有“桔红”,没有“橘红”或“化橘红”。认为化橘红是药食同源品种的观点是:一,工商局发的有关食品类企业上明确写着xx化橘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也写着化橘红。二、市食药局给加工橘红的企业发的Qs证,也证明了化橘红是药品的同时,本身就是食品。

三、以前化橘红的Qs证,是由省、市技术监督局核发的,难道省、市、县三级并且涉及到工商局、食药局、技监局等三个不同部门都会犯错误?四、如果桔红不是橘红、化橘红,那谁能拿一个不是橘红的桔红出来的?最近,我看到了一份文件,是证明化橘红是药食同源产品的最权威依据,现将该文件摘录如下,以终结这一问题的争论。

仅供参考。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疗依据。相关产品为普通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未经书面许可,不许转载复制摘编。

本文链接:https://www.juhome.net/article-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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