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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化橘红种植面积三年倍增计划行动方案

投稿2023-07-20 23:38:19化州橘红知识541

近日,化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化州市化橘红种植面积三年倍增计划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是为持续夯实化橘红种植基础,实现化橘红种植面积三年倍增,推动化橘红产业高质量发展。方案期限为2023年5月-2026年5月。现将有关情况和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茂名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五棵树一条鱼一桌菜”的工作部署,锚定化橘红千亿产业目标,以退桉种植化橘红为抓手,持续夯实化橘红种植基础,实现化橘红种植面积三年倍增,推动化橘红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化州市化橘红种植面积三年倍增计划行动方案》。

二、基本内容

该《方案》共分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包括(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二)因地制宜,科学种植;(三)先建后补,以奖代补。

第三部分是资金来源。

第四部分是扶持范围、对象。

第五部分是扶持方式及标准。包括(一)资金奖补;(二)种苗保供;(三)金融支持。

第六部分是资金奖补程序。包括(一)主体申请;(二)村级登记核实;(三)镇级核查汇总;(四)市级审定拨付。

第七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强政策宣传;(三)加强机制创新;(四)加强督促指导;(五)加强资金监管。


化府办〔2023〕49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化州市化橘红种植面积三年倍增计划行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如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 12日


化州市化橘红种植面积三年倍增计划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茂名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五棵树一条鱼一桌菜”的工作部署,锚定化橘红千亿产业目标,以退桉种植化橘红为抓手,持续夯实化橘红种植基础,实现化橘红种植面积三年倍增,推动化橘红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化橘红种质资源保护、品种提纯复壮和良种繁育,规范化橘红品系命名,以退桉、改造低效林种植化橘红为抓手,优化化橘红布局,大力推进化橘红种植,提高化橘红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三年内实现新增化橘红种植面积12万亩,到2026年5月,全市化橘红种植总面积达到24万亩以上,为化橘红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化橘红种植。

(二)因地制宜,科学种植。坚持生态导向,因地制宜开展退桉、低效林改造和利用其他林地、园地科学种植,防止耕地“非粮化”。

(三)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坚持“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原则,对自愿参与化橘红种植的各类社会主体,经政府有关部门组织验收,按标准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主要从各级涉农资金及各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中统筹安排,2023年—2025年累计统筹安排60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新增种植化橘红和化橘红种质资源保护、品种提纯复壮、良种繁育、生产技术推广、标准化示范场的打造等。

四、扶持范围、对象

扶持范围主要是化橘红生产环节,不包括化橘红加工、销售环节。奖补对象为2023年5月—2026年5月期间在化州市辖区内开展退桉、低效林改造或利用其他林地、园地按照《化橘红种植技术规程DB4409T14-2020》要求新增种植化橘红面积10亩(含)以上的实际种植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或集体经济组织),以从事化橘红种质资源保护、品种提纯复壮、良种繁育、生产技术的科研、农技推广机构。

一般耕地、基本农田及高标准农田禁止种植化橘红且不纳入奖补范围。生态林不能单一改种化橘红,要采取“化橘红+”模式,否则不予奖补。

五、扶持方式及标准

(一)资金奖补。对2023年5月—2026年5月期间在化州市辖区内开展退桉、低效林改造或利用其他林地、园地按照《化橘红种植技术规程DB4409T14-2020》要求新增种植化橘红面积10亩(含)以上的实际种植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或集体经济组织),每亩按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对从事化橘红种质资源保护、品种提纯复壮、良种繁育、生产技术的科研、农技推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二)种苗保供。我市已在化州市良种示范中心建设完成化橘红良种繁育基地,基地培育的优质品种化橘红苗面向全市推广种植,属于退桉或其他低效林木改种化橘红的优先供应,由市良种示范中心按低于市场价优惠供应给有需求的种植主体。此外,我市将加强化橘红种苗监管,指导有关良种繁育基地培育优质、无病毒种苗,确保每年培育100万株优质品种化橘红苗供应。

(三)金融支持。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化橘红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或集体经济组织,可享受“化州市乡村振兴贷”政策,具体按《中共化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化州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方案的通知》(化委农工组〔2022〕1号)有关要求执行。

六、资金奖补程序

对从事化橘红种质资源保护、品种提纯复壮、良种繁育、生产技术的科研、农技推广机构的奖补扶持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农〔2020〕10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增种植化橘红主体的奖补,每年开展一次,于每年第4季度进行,奖补程序按主体申请,村级登记核实,镇级复核汇总,市级审定拨付的程序进行。各镇(街道)、村(社区)对奖补对象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一)主体申请。申请对象填写《化州市化橘红种植奖补项目申请表》(附件2),并承诺对自己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没有注册的可不提供)、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或相关用地证明复印件等资料,报属地村(社区)。

(二)村级登记核实。由村(居)委会对符合规定的奖补对象进行造册登记,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实地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奖补对象,填写《化州市化橘红种植奖补项目奖补对象公示表》(附件4)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并拍照留存,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有异议的予以重新核认,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化州市化橘红种植奖补项目对象名册明细表》(附件3),并在《化州市化橘红种植奖补项目申请表》(附件2)加具意见,签名盖章,附主体申请材料及公示照片报所在镇(街道)。

(三)镇级核查汇总。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在收到村级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村级提交的申请内容及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及实地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拟补贴对象应及时剔除,汇总填写《化州市化橘红种植奖补项目对象名册明细表》(附件3),并在《化州市化橘红种植奖补项目申请表》(附件2)加具意见,签名盖章,附主体申请材料、公示照片、表格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市级审定拨付。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化橘红产业提升专班组织相关人员对镇级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对上报种植面积较大的主体要联合市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无误后汇总拟奖补对象名单在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提出补贴资金申请报送市级财政局,由市级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给奖补对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化橘红种植倍增计划列入重点工作范畴,加强统筹谋划,周密部署,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协力推进化橘红种植工作。各镇(街道)要加强政策宣传,规划种植布局,积极组织动员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化橘红种植。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化橘红苗木监管,提供种植技术服务,指导种植主体规范化、标准化种植。市林业局要加强退桉、低效林改造的相关业务指导,为退桉、低效林改造种植化橘红提供政策保障。市财政局加强奖补资金的筹集与监管,确保奖补资金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扶持政策的范围、对象和奖补标准,营造支持化橘红种植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机制创新。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对集中连片开展退桉种植化橘红并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经营主体,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办理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探索建立“电商大户”+“合作社”+“专业户”+“种植户”等多元化、可持续的发展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支持参与退桉种植化橘红。

(四)加强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退桉种植化橘红的督促指导,镇级每月发布一次各村退桉种植化橘红排行榜,市级每季度发布一次各镇(街道)退桉种植化橘红排行榜,定期通报各地退桉种植化橘红情况,营造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资金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奖补项目资金监管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规定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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